公民知识点总结归纳(汇编10篇)

时间:2022-11-25 11:00:06 范文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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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知识点总结归纳 第1篇

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国家赋予公民广泛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1、神圣的权利庄严的义务

(1)公民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和自由:

①宪法规定:公民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

②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十八周岁的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依法享有选举国家权力代表的权利是选举权。公民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是被选举权。这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础和标志。

政治自由。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人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监督权。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

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其违法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2)公民必须依法履行政治义务:

①政治义务的含义:政治义务是指公民对国家和社会承担的责任。

②我国公民的政治义务:

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

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

公民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公民有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

2、参与政治生活,把握基本原则

(1)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这一原则表明公民平等的享受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这就是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的内容)

(2)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①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主体,也是义务主体。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实现。(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②怎样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同时,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3)坚持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①为什么要坚持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在我国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要正确处理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在行使公民权利和义务时,把他们结合起来。

②怎样坚持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我们要积极履行公民义务,以维护国家利益。

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发生矛盾时,公民的个人利益必须服从国家利益。

公民知识点总结归纳 第2篇

我国的国家性质

1、宪法对我国国家性质的规定

(1)从本质上讲,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

(2)我国国家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和特点

(1)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2)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是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人实行专政,是新型民主和新型专政的统一。

3、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

人民民主的特点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

(1)人民民主的广泛性表现在①民主权利的广泛性②民主主体的广泛性。

(2)人民民主的真实性表现在①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有制度、物质、法律保障②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③尊重和保障人权方面取得成就。

4、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必要性

1、民主和专政的辨证关系

我国的民主和专政是辩证统一的。一方面,民主和专政相互区别、相互对立,民主只适用于人民内部,专政则适用于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另一方面,民主和专政相辅相成、互为前提。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

2、为什么要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1)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作为四项基本原则之一,是我国的立国之本,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政治基石。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只有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才能调动人民群众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只有坚持国家的专政职能,才能保障人民民主,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3、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新要求

扩大了社会主义民主;实行依法治国;强化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的政府职能;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 文化;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公民知识点总结归纳 第3篇

1、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

(1)政治权利和自由

(2)人身自由

(3)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4)平等权

(5)宗教信仰自由

(6)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权利受宪法和法律特殊保护等

2、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和监督权等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地位: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些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4、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

(2)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

5、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6、政治自由的内容:

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7、公民享有政治自由的意义:

公民享有政治自由,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8、监督权的意义:

公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行使监督权,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9、网上评议政府的意义:

(1)网上评议政府,有助于政府接受市民监督和社会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

(2)有助于提高公民参政议政的热情,激发公民关心国家大事的主人翁精神。

10、网上评议政府的内容:

(1)工作业绩

(2)工作效率

(3)执行力建设

11、人民行使当家做主权力的重要形式

我国公民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和自由,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12、人身自由的含义

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13、人身自由的内容: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14、人身自由的地位、作用:

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15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法律依据:

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16、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法律依据:

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17、人格尊严权内容

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包括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18、住宅不受侵犯的法律依据:

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19、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法律依据

宪法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公民知识点总结归纳 第4篇

1、我国公民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

1、政治生活中的信念:崇尚民主和法制。

2、政治生活主要内容:

(1)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基本内容

(2)参与社会公共管理活动

(3)参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4)关注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

——最根本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区别于资本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特征。

2、公民应有序参与政治生活

有序:

(1)遵循法律、规则、程序;

(2)依法行使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

(3)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4)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公民有序参与政治生活的途径和方式: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公民知识点总结归纳 第5篇

1、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内容

(1)财产权

(2)劳动权

(3)物质帮助权

(4)受教育权

(5)文化权利

2、财产权法律依据

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3、财产权的内容

(1)公民可以通过合法方式取得财产

(2)依法对财产有占有和使用、获得收益和进行处分的权利

4、劳动权的含义

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劳动就业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5、劳动权的法律依据

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6、劳动的作用

人们通过劳动,参与社会生产与服务活动,获得劳动报酬和其他收益,既可以保障合理的生活水平,实现自身价值,也为国家和社会作出贡献。

7、物质帮助权的法律依据:

宪法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8、国家保障公民实现物质帮助权

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9、受教育权的含义

公民有按照其能力平等地从国家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并获得相应物质保障的权利。

10、教育的作用

教育为个人人生幸福奠定基础,为人类文明传递薪火,成就民族和国家的未来。

11、公民的文化权利的内容

(1)科学研究的自由

(2)文学艺术创作的自由

(3)从事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12、文化权利的法律依据

宪法规定: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13、宗教信仰自由的法律依据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公民知识点总结归纳 第6篇

1、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

1、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

(2)政治自由(既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

(3)监督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

注意:

(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选举的对象是人大代表。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有此权利,但是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2)公民的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

2、我国公民应履行的政治性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也是实现公民的政治权利和其它权利的重要保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保证,是爱国主义的体现,是公民义不容辞的职责。)

(4)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2、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

1、公民参与政治生活基本原则

(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表明我国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

(2)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3)坚持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在我国,国家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个人的合法利益。公民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要把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结合起来。)

2、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二者是统一的,不可分离;

(1)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权利与义务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

(2)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

(3)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公民知识点总结归纳 第7篇

政治生活崇尚民主与法制

社会生活包括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和文化生活,政治生活是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政治生活的主题是崇尚民主与法制。

1、当代中国人的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

(1)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这是我们政治生活的基本内容)

(2)参与社会公共管理活动。

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积极参与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是我们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

(3)参加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就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也是区别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资本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特征。

这是我们政治生活的有机构成部分。

(4)关注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关心中国命运,维护国家利益,关注我国在国际社会中地位和作用,维护世界和平的发展,是我们政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2、我们总要参与,我们总会参与

(1)参与政治生活,必须明确政治生活的作用

政治生活与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存在着相辅相成的作用。政治生活更多地涉及社会公共管理和公共利益问题。影响人民民主的实现程度,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2)参与政治生活,需要学习政治知识

学习政治知识,有助于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提高明辨是非能力,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助于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和面向未来。有助于树立“祖国利益高于一切”的国家观念,有助于树立民主和法制观念,有助于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

(3)参与政治生活,贵在实践

①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方式是多样的。如参与选举,民主监督,管理,决策,社团活动等。

②中学生怎样参与政治生活:

参加学校的时事政治学习,养成读报看电视新闻的习惯,养成关心国家大事的习惯,参加共青团活动等。

③参与政治实践活动的意义:有利于激发参与政治生活的热情,提高参与政治生活的素养,培养遵纪守法的习惯,增强参与政治生活的能力,加深对马克思主义政治观点的理解,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

公民知识点总结归纳 第8篇

一、政治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二、宗教信仰自由

1、宗教信仰自由是指公民依据内心的信念,自愿地信仰宗教的自由。

不受外国势力干涉。

三、人身自由

1、 人身自由,即公民的肉体不受非法侵犯,即不受非法限制、搜查、拘留和逮捕。

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具体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隐私权。

3、公民的住宅权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4、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宪法》第36条: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 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 外)

四、社会经济权

1、财产权。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 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 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2、劳动权。劳动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3、休息权。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4、获得物质帮助权。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 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五、文化教育权

1、 受教育权。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2、 文化权利和自由。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 自 由。

六、监督权

1、监督权包括批评、建议权,控告、检举、申诉权。

七、取得国家赔偿权

1、当公民合法权利受到国家公权力侵犯后,可要求国家赔偿。如冤假错案。

八、特定主体的权利

1、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2、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

3、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

4、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公民知识点总结归纳 第9篇

公民要有序地参与政治生活

-有序的与无序的政治参与,区别就在于:是否遵循法律、规则、程序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是否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是否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关系。

-有序参与政治生活的意义:能否有序的政治参与,决定着我们能否真正地享受民主生活,这也是对我们政治素养的检验。有序的政治参与有利于我们准确表达自己的意愿;有利于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和参与政治生活的能力;有利于不断改善公共管理,创建文明详和的新社区;有利于促进政府机关的廉政建设等。

-无序的参与政治生活,会造成宪法和法律的权威遭到藐视;公民自身的合法权益无法维护;正常的政治活动无法进行;国家、集体的利益遭到损害。

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方式

-间接参与决策: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人民意志的人进入决策机关,参与、审议、监督、制定决策,这是使各项决策能够反映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保证。

-随着我国民主形式日益丰富,民主渠道逐步拓宽,公民将有更多的机会直接参与决策,对科学决策的形成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直接参与决策: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通过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参与民主决策。信息是决策的基础,民意是正确决策重要的信息资源。

(2)通过专家咨询制度参与民主决策。 (有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3)通过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参与民主决策。公民享有对涉及公共利益的决策的知情权,这是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前提和基础。 (有利于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民参与度)

(4)通过社会听证制度参与民主决策。听证于民是为了决策利民。


公民知识点总结归纳 第10篇

一、人民民主专政: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1、广泛、真实的民主

(1)国家

①国家的产生、国家与阶级的关系: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

②国家的含义: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

③国家的本质: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

(2)我国的国家性质

①国家性质的定义:国家性质即国体,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

②国家性质的决定因素:国家性质是由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性质所决定的。

③我国的国家性质: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3)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

对占全国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因此,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①我国民主的特点:新型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

广泛性:

a。人民民主的广泛性,不仅表现在人民民主权利的广泛性,而且表现在民主主体的广泛性。

b。我国现阶段人民的范围: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社会主义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真实性:人民民主的真实性,表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保障,也表现在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实现。

②我国专政的特点:新型的专政,即对人民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

③民主与专政的关系:辩证统一的关系。

对立:民主适用于人民内部。专政适用于敌对势力。

统一:相辅相成,互为前提。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正义的事情(为什么要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1)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四项基本原则之一。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我国的立国之本。(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被写入宪法。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

①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可以充分发扬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②坚持专政职能才能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维护国家长治久安。⑶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被赋予新的时代内容。

①服务职能: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

②创造良好环境:为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国际国内环境。

③重视法制建设:依照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

④加强民主制度建设。发展人民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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