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汇编5篇)

时间:2023-09-04 22:22:18 工作计划

人们在生活、学习、工作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一些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而这些紧急情况通常都需要事先制定应急计划,以便在紧急情况发生时能够立即做出反应。下面是范文狗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多篇合集,全方面满足您的需求,希望能帮到您!

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 第1篇

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对保障全校学生及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的稳定意义重大。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各种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切断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这三个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计划及预案。并根据上级要求,明确规定校长白武强为凤县中学传染病防控第一责任人。

一、组织机构。

组长:白武强

副组长:白健苏志斌周凤卫

组员:刘建奎夏强礼耿辉何战伟蔡利军杨泽栋

各年级组长、各班主任、健康教育课教师及保健老师

二、传染病预防。

(一)常见传染病预防:

1、按照国家对传染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针对学校人口密集的特点,容易在学生中发生的常见传染病,如水痘、猩红热,流感、流脑、乙脑、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痢疾、肠道传染病等,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和预防措施的卫生健康教育工作。

2、定期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增强师生的公共卫生安全意识,督促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和意识。

3、定期组织力量消除鼠害和蚊蝇等病媒昆虫及其它传播传染病的或者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危害。

4、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设施,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

5、建立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每年9月份新生入学进行常规健康体质检查,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和个别特殊病例学生档案。

6、食堂饮食从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二)结核病预防:

肺结核病属于国家乙类传染病,近几年发病率呈上升趋势,在学校等人口密集地方出现了聚集发病的情况,所以各班主任要每天仔细晨检,重点了解每名学生是否具有咳嗽、咳痰、发热、盗汗等结核病可疑症状;一旦发现结核病可疑症状者后,应当立即报告学校医务室(保健教师、校医),告知学生或家长及时到当地医疗机构检查确诊。对学生实行休学治疗,并接受所在地的结核病防治机构的监督管理。密切关注与确诊病例同班级、同宿舍学生的健康状况。患病学生经治疗康复并取得治疗地县级及以上结核病防治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痊愈证明后,方可复学。

三、加强健康监测,严格晨检、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制度。

按有关规定将结核病的检查项目作为学校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每年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并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体检档案。落实由班主任负责的晨检工作,重点了解每名学生是否有传染病疑似症状,如果有传染病症状或疑似症状应立即上报医务室并详细排查,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早康复。切实落实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制度。班主任应当及时了解学生的缺课原因。如怀疑为传染病,应当及时报告学校医务室,并由学校医务室和班主任追踪了解学生的诊断和治疗情况。建立健全校内有关部门之间、学校与家长之间、学校与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之间的联系机制,明确具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四、传染病疫情报告。

疫情的报告和管理在预防、控制和消灭传染病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准确及时的疫情报告是控制疫情蔓延的情报信息,健全的疫情报告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是确保疫情报告准确及时的关键。

疫情报告时限和办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要求执行。

每个教职工及学生均可为法定疫情报告人,班主任和学校医务室为我校责任疫情报告人。任何人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均有报告的责任和义务,可用口头、书面、电话等方式向学校医务室、班主任、值班领导迅速报告,相关科室和人员接到报告后,迅速报告校医务室,由校医务室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如果隐瞒不报、漏报、谎报或延期报告的,要追究当事人有关责任。

五、传染病控制措施。

1、经医疗卫生机构、卫生防疫部门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学生应当办理休学手续,教师办理请假制度),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和规定时限确定。

2、对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安排在指定场所(隔离)进行医学观察;密切接触的人员,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医学观察等预防措施。

3、建立学生定期健康检查制度,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并采取相应的隔离防范措施,及时切断传染病在学校的传播途径。

4、对传染病人的居住寝室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并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定期安排全校范围内的消毒工作。

六、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

学校对传染病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并将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有关职责落实情况纳入综合评比体系中,根据工作要求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传染病预防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学校发生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对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以及在发生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依法查处直接责任人,并追究有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

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 第2篇

我园将围绕传染病的防控要求,紧紧抓住"抓细、抓实、抓准、抓狠"四个方面,决定采取以下措施,对于有利、高效的防控和遏制传染病的产生和传播有着重要的作用:

1、遵守幼儿园的晨检、午检制度。幼儿每天早上入园时,保健医生及老师要做到一摸、二问、三查、四看第一关,幼儿的头部、颈部是否发热,手部、口腔是否有疱疹现象,确定后,我们将及时采取措施,将幼儿进行隔离,并到医院就诊,隔离期限到时,返园时将出示医院病情证明书,确认后方可入园。幼儿返园后,我们还将再次进行晨检,中午午睡时认真检查幼儿的脚心、臀部、后背等部位,发现有异常将及时上报幼儿园,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上报、早治疗,杜绝各类疾病的传播。

2、加强缺课追踪登记制度,考勤规章制度,及时与缺勤幼儿家长取得联系,每天上午10:30由各班上下班老师打电话追踪缺课幼儿,了解幼儿具体情况及原因,如幼儿因发烧、发热、头痛、呕吐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做好登记,诊断诊治情况及诊断医院后交到保健室。若园内出现传染病及疑似传染病,应及时对患病者进行隔离并通知家长到正规医院诊治,由班上老师跟踪调查诊治情况,并由保健医生上报责任医、区疾控中心、教育三科、等相关部门。

3、我园将采取多种形式对家长进行大力宣传,及时向家长宣传预防疾病的常识,提高家长和幼儿卫生防疫意识和能力。同时在园内以板报的形式对全园教职工、幼儿、幼儿家长、相关疾病的预防和治疗措施,通过温馨小提示让家长了解疾病的预防,如:不带幼儿到人多密集、公共场所等地方,避免疾病的传播。

4、我园将积极开展户外体育活动,加强体育锻炼,保证每天让幼儿有2小时的户外活动时间,确保每一位幼儿的身体健康。

5、全园严格遵守消毒工作,将各班级的教室、玩具、口杯、、碗筷、擦嘴巾、餐巾、桌椅、地面等物品进行一用一消毒,并及时用消毒液擦洗幼儿能碰到的每一个地方,做好各班清洁卫生和环境卫生,每周五进行一次一大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每月一次检查各班口巾、擦嘴巾、水杯、是否与和班上幼儿姓名相对应,若发现不对应的,当场指出并立即改正,床单被套一月清洗更换一次,及时监督、督促各班更加细致做好、做实常规卫生工作。

6、除了这些外,我们还将加强教育幼儿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勤洗手、勤洗澡、勤剪指甲、不随地吐痰等良好的卫生习惯。通过讲故事、谈话等途径开展"我会洗手"等活动,教给幼儿正确的六步洗手法(洗手时要分别打3次肥皂,搓搓手心和手背,最后清洗干净)。

7、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1)九月《手足口病的预防与治疗学习》,并出板报。

(2)十月《流行性腮腺炎的预防治疗》。

(3)十一月《水痘的预防与治疗》。

(4)十二月《卫生消毒及室内环境》。

我们将严格根据以上计划进行,让全园各班级及时做好消毒工作、晨午检工作,确保每一位幼儿的身体健康,积极配合上级医院的指导及防治建议,将杜绝一切疾病的发生。

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 第3篇

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对保障全校学生及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的稳定意义重大。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各种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切断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这三个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计划及预案。并根据上级要求,明确规定校长白武强为凤县中学传染病防控第一责任人。

一、组织机构。

组长:白武强

副组长:白健苏志斌周凤卫

组员:刘建奎夏强礼耿辉何战伟蔡利军杨泽栋

各年级组长、各班主任、健康教育课教师及保健老师

二、传染病预防。

(一)常见传染病预防:

1、按照国家对传染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针对学校人口密集的特点,容易在学生中发生的常见传染病,如水痘、猩红热,流感、流脑、乙脑、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痢疾、肠道传染病等,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和预防措施的卫生健康教育工作。

2、定期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增强师生的公共卫生安全意识,督促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和意识。

3、定期组织力量消除鼠害和蚊蝇等病媒昆虫及其它传播传染病的或者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危害。

4、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设施,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

5、建立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每年9月份新生入学进行常规健康体质检查,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和个别特殊病例学生档案。

6、食堂饮食从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二)结核病预防:

肺结核病属于国家乙类传染病,近几年发病率呈上升趋势,在学校等人口密集地方出现了聚集发病的情况,所以各班主任要每天仔细晨检,重点了解每名学生是否具有咳嗽、咳痰、发热、盗汗等结核病可疑症状;一旦发现结核病可疑症状者后,应当立即报告学校医务室(保健教师、校医),告知学生或家长及时到当地医疗机构检查确诊。对学生实行休学治疗,并接受所在地的结核病防治机构的监督管理。密切关注与确诊病例同班级、同宿舍学生的健康状况。患病学生经治疗康复并取得治疗地县级及以上结核病防治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痊愈证明后,方可复学。

三、加强健康监测,严格晨检、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制度。

按有关规定将结核病的检查项目作为学校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每年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并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体检档案。落实由班主任负责的晨检工作,重点了解每名学生是否有传染病疑似症状,如果有传染病症状或疑似症状应立即上报医务室并详细排查,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早康复。切实落实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制度。班主任应当及时了解学生的缺课原因。如怀疑为传染病,应当及时报告学校医务室,并由学校医务室和班主任追踪了解学生的诊断和治疗情况。建立健全校内有关部门之间、学校与家长之间、学校与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之间的联系机制,明确具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四、传染病疫情报告。

疫情的报告和管理在预防、控制和消灭传染病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准确及时的疫情报告是控制疫情蔓延的情报信息,健全的疫情报告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是确保疫情报告准确及时的关键。

疫情报告时限和办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要求执行。

每个教职工及学生均可为法定疫情报告人,班主任和学校医务室为我校责任疫情报告人。任何人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均有报告的责任和义务,可用口头、书面、电话等方式向学校医务室、班主任、值班领导迅速报告,相关科室和人员接到报告后,迅速报告校医务室,由校医务室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如果隐瞒不报、漏报、谎报或延期报告的,要追究当事人有关责任。

五、传染病控制措施。

1、经医疗卫生机构、卫生防疫部门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学生应当办理休学手续,教师办理请假制度),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和规定时限确定。

2、对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安排在指定场所(隔离)进行医学观察;密切接触的人员,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医学观察等预防措施。

3、建立学生定期健康检查制度,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并采取相应的隔离防范措施,及时切断传染病在学校的传播途径。

4、对传染病人的居住寝室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并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定期安排全校范围内的消毒工作。

六、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

学校对传染病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并将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有关职责落实情况纳入综合评比体系中,根据工作要求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传染病预防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学校发生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对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以及在发生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依法查处直接责任人,并追究有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

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 第4篇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全面落实传染病的各项防治措施,有效的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提高传染病发现和诊治水平,做好今年传染病防治工作,在医院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xx年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

一、认真执行国家传染病有关法律法规,健全规章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传染病报告制度》等其相关法规,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的有关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要求和规定。

2、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条例,建立和健全医院疫情管理和报告制度,组织制定各项疾病预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严格督促检查,规范化管理

1、做好传染病疫情管理和报告工作,做好全院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工作。

2、传染病病例报告:责任报告人在首次发现或诊断法定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及病原携带者时,应立即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传染病登记本”,并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上报。

3、传染病信息网络直报:根据疫情需要,专职疫情报告人员,将“传染病报告卡”与临床科室上报结果和检验科、放射科上报结果进行比对后通过国家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三、加强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1、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利用院内外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根据传染病特点和季节性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病知识和能力。

2、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3、认真做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的疫情管理和报告的检查工作,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搞好疫情调查工作。

四、加强疫情管理,落实防治制度

完善传染病防治工作奖惩制度,定期开展传染病的漏报检查,进一步加强传染病报告时限的落实工作,必须做到各负其责,抓好各个环节,确保全年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到无漏报。

五、加强对科室的传染病防治

工作的技术指导,督促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门诊日志记录,提高疫情信息报告质量。报告及时率和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完整率、准确率必须达100%。

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 第5篇

春夏季是传染病多发季节,常见的传染性疾病包括:流行性感冒、手足口病、甲肝、麻疹、风疹、水痘、腮腺炎、细菌性痢疾等。此类疾病的主要特点有:可通过飞沫或饮食等途径传播。起病急,有发热、头痛、全身关节酸痛、咽痛、咳嗽、皮疹、腹泻等一种或几种症状。目前我市报告的传染病中发病较高的为: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麻疹、甲型H1N1流感、风疹。

学校卫生防疫管理相关要求:

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工作,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切实抓好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监测工作。

1、晨检。

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学生晨检制度,在学校(托幼机构)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晨检工作。由班主任每天早晨对到校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托幼机构)疫情报告人,学校(托幼机构)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采取措施。

2、因病缺勤学生的监测。

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建立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对于缺勤的学生,学校和托幼机构的老师应及时了解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电话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并于当日上午10:00前报告学校(托幼机构)疫情报告人。学校(托幼机构)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二、加强学生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

坚持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制度。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上好健康课。加强两课、两操的管理,认真组织师生参加体育锻炼,为广大师生提供和创造体育锻炼的机会,不断增强师生的身体健康素质和预防抗病能力。

三、坚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校园环境卫生清洁。

加强垃圾管理,随清随运。厕所做好粪便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四、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及食物采购、加工、储藏管理,防治水源、食物污染造成疫情传播。

五、按要求做好日常消毒工作,并做好记录。

每年新入托入学儿童及中途转学儿童(包括外籍借托、借读儿童),在报名须知中明确告知查验预防接种证的要求。儿童入托、入学报名时,负责报名的老师要查验其预防接种证,填写《湖南省入托、入学新生查验预防接种证登记表》,同时将该表复印件交当地预防接种单位。

对发现的无证或漏种疫苗的.儿童,要将补证补种单发给儿童监护人,要求其带儿童到居住地预防接种单位进行补证补种,并根据接种单位补证、补种反馈单情况,督促其继续完成后续疫苗的补种。

七、学校要建立卫生安全快速反应机制。

严格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安全重大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凡不按卫生安全规章制度办事造成师生人身伤害或发生重大疫情隐瞒不报者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法律责任。

个人预防措施:

1、接种疫苗。

进行预防性疫苗接种是阻击传染病发生的最佳积极手段,也是投资小,收效大的预防举措。

2、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

要求学生养成勤洗手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保持教室、室内空气流通。在呼吸道传染病流行的季节应减少集会,少去公共场所。

3、加强锻炼,增强免疫力。

春天人体的各个器官、组织、细胞的新陈代谢开始旺盛起来,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在锻炼的时候,必须注意气候变化,合理安排运动量,以免对身体造成不利影响。

4、生活有规律。

规律的生活,充足的睡眠,对提高自身的抵抗力相当重要。

5、衣、食细节要注意。

须根据天气变化,适时增减衣服。合理安排好饮食,饮食上不宜太过辛辣,也不宜过食油腻。

6、在发现身体不适,要及时就医。

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才是预防春夏季传染病的关键。

【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汇编5篇)】相关文章:

1.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汇编5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