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必备8篇)

时间:2023-06-05 10:00:11 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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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第1篇

我们曙光街办事处司法所在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曙光街办事处党工委的精心指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省、市、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法制宣传教育职能,为我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作出新的积极贡献,现将半年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具有基础性、群众性的特点,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我们积极向街道党工委汇报工作情况,争取办事处主要领导的重视,使司法行政工作纳入到街道党工委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对司法行政工作进行研究安排,由一名副主任主抓此项工作,有专门的办公室,制度板面上墙,为开展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强化建设规范发展

加强基层建设,有利于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发挥新的更大的作用。为此,我们坚持按照上级关于加强基层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大力加强司法行政基层队伍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管理、整体推进,不断增强基层的综合实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1

不断提升司法行政能力和工作水平。按照建立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基层司法行政队伍;构建一套体系健全、管理规范、制度完善、运转灵活的工作体制和工作机制;打造一个基础设施齐全,保障有力地基层工作平台,使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围绕目标狠抓落实

我们能认真对照年初区司法局的工作安排,并结合辖区实际,对各项工作任务逐项进行了认真落实。

(一)深入社区,强化普法宣传教育

今年是我区“五五”普法、依法治区启动年,我所制定了《曙光街办事处20XX年依法治理及“五五”普法宣传工作安排要点》并下发全辖区30个单位,指导督促其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采用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橱窗、板报、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内容涉及《民法通则》、《信访条约》、《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以及新出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物权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

首先,把青少年作为重点普法对象,我所组织辖区各校法制副校长,坚持每学期至少举办两次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今年4月20日,我们司法所分别到市十四中和光明路小学举办“普法进校园,送法到课堂”的活动,就青少年如何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如何提高法律意识,青少年如何进有效的自我保护等方面对广大师生进行宣传教育,累计共有2千多学生受到教育。

其次,我所人员随同局"法律服务进万家"主题活动,深入到全区11个镇办、社区(村),走访群众为他们发放法律宣传折页,张贴法律法规宣传海报,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群众增强了法制观念、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得到了提高。

(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1、我们在辖区及时完善了从办事处到各社区(村)、到辖区单位的民调组织,共成立了1个街道调委会、3个社区调委会、1个行政村调委会、企事业单位18个,目前有调解人员110人,使基层调委会组建率达到100%。司法所各项工作制度齐全并上墙公示,规范了调解程序,健全了调解网络,档案资料齐全,按时保质完成各项统计报表。办事处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各社区每半月排查一次,办事处每月汇总排查一次,认真开展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半年共调处各类民事纠纷12起,调解率、调成率均达到100%。通过以上工作,全辖区未发生因调解不及时或违法调解造成的集体上访和民转刑案事件。

2、按时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例会,认真准备好上月小结和本月计划,并做好例会记录,及时向司法所工作人员及主管领导汇报会议精神。

(三)安置帮教工作

半年来,我所进行了两次较大规模对全辖区范围内20XX年以来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摸底排查,使得辖区内的刑释解教对象情况清楚。3

1、为消除不安定因素,加强了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办事处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各社区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小组,落实帮教措施,搞好接茬帮教,对列帮人员实行每季度谈话一次,进行相关的法律知识学习及思想、生活上的关心,积极进行安置,每半年开展一次集中摸底排查,详细掌握列帮人员思想稳定情况,做到不漏管,不失控。我辖区因犯故意伤害罪的张荣获,经过我们司法所的帮教工作,思想上、生活上都有很大的变化,在村中表现得很好家中盖起了三层的楼房,在我们的帮助和协调下找到了一份推销啤酒的工作,让他重新走上正常人的道路。目前,6名刑释人员帮教率、安置率均达100%,杜绝了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2、为了能将辖区04年以来的两劳回归人员详细情况掌握,司法所全体同志走村入户,了解他们的生活、工作等情况,在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并与派出所民警了解情况,我们先后排查两劳回归人员16人,其中8人在我辖区居住,生活稳定没有重新犯罪倾向,其余8人在我辖区但不在此居住,圆满完成局里布置的任务。

(四)民间纠纷调处工作

在“双节”、“三夏”等民间纠纷集中出现的敏感期,我们认真开展专项排查,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调解方针,做到不等不靠、深入群众、调查民情,从群众利益出发,把解决涉及人民群体利益问题作为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关键,从根本上预防和化解了矛盾纠纷,做到及时上报排查报告、排查调处4报表。

(五)法律援助工作

半年以来,我们办事处还认真抓好了对《法律援助条例》的宣传落实工作,并对有关文件进行了认真的学习。截止目前已受理1起法律援助案件。

我们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仍清醒地认识到这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希望存在较大差距。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会如履薄冰,不敢有丝毫懈怠,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开拓进取,为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做出新的积极贡献。

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第2篇

一年来,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在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和兄弟科室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基本完成了年初制定的任务目标,现将本人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培训,增强服务本领

为了提高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中的能力和法律服务本领,本人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努力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水平;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工作和全市优秀司法所长培训活动,加强与兄弟区县之间的经验交流,开拓自己的视野,拓宽自己的工作思路;积极参加区里组织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学习培训和系列讲话精神,不断提升自己的政治素质和服务基层的工作本领。

二、社区矫正工作

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档案,规范执法,对所有在册的矫正人员档案集中进行梳理,查漏补缺,坚持每月末开展矫正人员分组思想汇报点评制,严格服刑人员走访制度,及时了解掌握矫正人员日常工作生活基本情况,以便于有针对性的开展矫正工作和调整矫正方案。20XX年,王村司法所共接受社区服刑人员10名,解除20名,目前在管的社区服刑人员21名,警告5人,训诫谈话2人,在“十九”大之前,为了全面了解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工作、学习及生活情况,我们联合王村派出所和王村检察室对所有在矫人员进行了一次全面走访,逐一谈话,确保十九大期间在矫人员不出任何问题,效果甚佳。严格落实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分段评估、分级处遇等工作制度,确保服刑人员不脱管、不漏管,不重新违法犯罪。

三、安置帮教工作

截止目前,我所在册安置帮教人员共计93名,20XX年接收安置帮教对象29名,对9名刑释人员进行基本信息核实,年中对所有安置帮教人员进行了一次集中摸底排查,经查对5名下落不明的人员,到王村派出所备案,其余人员,一人一档,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的工作要求。

四、人民调解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为了更好的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今年让两名人民调解员逐村进行走访熟悉环境和相关工作流程,为了提高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调解技巧,积极争取一名调解员被王村法庭聘任为人民陪审员,加强了与法庭之间的交流配合。20XX年,共调解各类纠纷96余起,调解率达98%以上,辖区内未发生一起因调解不及时而引起的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上访事件,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的社会稳定。

五、法治宣传工作

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法律五进”工作,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六月份与公律科、镇安办联合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利用电子显示屏、条幅、微信积极开展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列》宣传活动,“”宪法日制作了90条法治宣传条幅悬挂于镇、各村居显要位置进行宣传,积极组织王村镇20XX年度普法考试,参考率达100%。在王村镇位置显要处建立了一处内容丰富,寓教于乐的王村镇法德文化公园和国土法治文化广场,对培养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

六、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王村司法所依托综合法律服务中心、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中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法治宣传教育中心为主要内容的“四个中心”,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筑牢司法行政前沿阵地,全面建成法律援助工作站、公证业务联系站和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功能综合化、服务便民化,实现了一站式法律服务。4月底召开了王村镇“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截至目前,全镇41个村和1个居委会全部实现了一村(居)一法律顾问。该制度实行半年多来,共开展法律服务进村(居)活动200余次,参加调解9次,审查合同40余份,法律咨询600余次,举办法制讲座50余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七、认真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积极参与镇政府工作,参加信访听证会6次,提供法律意见书3份,在村居两委换届选举期间主动介入,精准普法。

20XX年不足:

1、思想保守,缺乏创新,不见亮点。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比较严重,所以,工作过于求稳,没有美丽的亮点。

2、戒毒康复工作站工作毫无起色。这个工作需要几个单位共同协调推进,20XX年定有起色。

3、人民调解工作开展不力。一是技术层面缺乏经验;二是主观方面缺乏。

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第3篇

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司法厅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根据年初局党委提出的"巩固省级文明单位,保持全国先进集体荣誉;干在实处,再立新功"的总体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创新特色,树新形象,求新发展,扎实推进"六项工程",不断深化"三年"活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建设"法治"、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以深化"基层基础年"活动为载体,推进基层工作"基础工程"取得新成效

继续深化"基层基础年"活动,不断完善"五个一",努力实现"五个要",夯实基层基础,培育"名所名长",较好地发挥基层各项职能作用,服务了社会稳定。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推进。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和省厅"义乌会议"精神,年初市局制定了《关于深化"基层基础年"活动的实施意见》,会同市发改委制定了《市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部署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目标任务,提升建所水平。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抢抓机遇,积极争取并得到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呈现良好态势。市局、区局充分重视巩固成果,深化提升;市局、市局、县局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在争取实现省级示范所创建满堂红的基础上,力争在落实省厅《规划》、提升规范化档次上有突破。目前,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有力,直管所建设取得突破。在上年全市66%的司法所创建成为"省级示范所"的基础上,又有15家司法所达到了省级示范所标准,总数和占比全省领先。进一步加大"名所名长"及评先创优工作力度,注重培育典型、先进带动工作。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授予"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荣誉称号,7家调委会和12名调解员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

2、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深化。不断健全基层调解组织,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多领域,覆盖全面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进一步规范调解程序,提高调解协议书的履行率,提升人民调解质量。坚持矛盾纠纷经常调处与定期排查相结合,加大了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在坚持每月民间社情动态分析、每季民间纠纷和不安定因素排查调处的基础上,努力做好"两会"、"十七大"等重点敏感时期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年共调解纠纷14665起,成功14429起,成功率%,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8件32人,防止民转刑47件344人。今年、两区还分别将人民调解等工作列入了区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进一步推进了工作。

3、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不断加强。根据上级部署,统一开展了-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在落实《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实施办法》中,重点做好"三无"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在去年安置基地建设的基础上,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再建立了一批新的安置基地,依托各类经济实体建设安置基地,拓宽安置渠道。各地还积极开展延伸帮教活动,拓展延伸帮教领域。帮教率%,安置率%,当年重新犯罪率%,低于省厅控制3%的要求。

二、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为契机,实施法制宣传"素质工程"取得新成效

1、进一步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围绕全面实施"五五"规划,重在健全机制、强化指导、注重实效上下功夫。召开了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签定了新一轮责任书。根据新一届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的调整情况,及时调整了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制定下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解。成立了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聘请了35位律师为义务法制宣传教育宣传员,充实了宣传队伍。制定了《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等系列工作制度。各县(市、区)也进一步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县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县委、县府对镇(街道)年度工作考核,推进了工作。

2、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根据"五五"规划确定的各类重点对象以及对学法用法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下发了全市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工人)、农民的学法用法实施意见。继续坚持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市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组织了《物权法》等专题讲座。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市级13名拟提请常委会任命的干部接受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500多名实职处级干部参加在线法律知识测试,15000多名公务员集中进行了书面考试。举办"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第二期骨干培训班。组织了百场青少年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现场活动,进一步推进了青少年学法工作。编印万册《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典型案例选》和八期法制宣传挂图,开展了文化、科技、卫生、法律、计生"五下乡",推进农民学法用法。加强了教材的发行工作,全市共组织发行六万余册的教材,为全面铺开各类对象学法打好基础。

3、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根据上级总体部署,联合市委宣传部制定下发了《市"法律七进"活动实施意见》,隆重启动"法律七进"活动。建立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联系点,制定联系点工作制度,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的指导。在全市组织了"法在我身边"的"一十百千万"系列活动,开展了聚焦"五五"摄影大赛、"百家网站奥运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各县(市、区)也都选择了"七进"中的若干重点内容,坚持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电视专栏、知识竞赛、图版展览、法制文艺、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

4、深入开展基层法治实践活动。按照"整体上水平,典型出精品"的工作要求,继续把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作为重点来抓。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4月份,在市召开了基层民主法治创建现场会。抽调了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考核组,对各地申报的四星级、五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抽查,并圆满完成了省厅的抽查考核。区实行"动态管理、分级奖励"制度,深化了创建效果。目前,全市创建工作开展面达100%,各县(市、区)三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达标面分别达到到 %、%,被市、省命名为四星级、五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分别为193个和19个。

三、以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为抓手,实施法律服务"服务工程"取得新成效

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力量,全面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制定了《关于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分别指导,落实措施。各县(市、区)局重点在工作落实上下功夫,成效明显。等10家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全市"十强中介服务企业",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全国律师协会授予首届"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特殊贡献律师"荣誉称号,市公证处被授予-全省文明公证处。

1、加强管理,提高法律服务质量。认真履行司法行政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监管职能,充分发挥查卷、听庭、询访作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质量日常监控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律师文化建设和电子管理,促进了依法执业,规范服务。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在全市各县(市、区)开展了律师陪同党政领导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引导律师服务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发挥两个律师咨询团作用,积极拓展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提升服务档次。引导律师面向基层,为建设新农村服务。加强行业协会建设,顺利完成市律师协会换届工作,并首次由执业律师担任会长,进一步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争取支持,积极维权,为律师执业创造良好环境。县开展了"百名法律服务工作者结百村"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中央电视台予以了专题报道。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43家,律师370名,全年担任法律顾问2498家,代理案件13085件,非诉讼事务951件。共有基层法律服务所33家,基层法律工作者232名,担任法律顾问319家,代理案件5480件,非诉讼事务4760件。

2、规范服务,提升公证公信力。在全市构建公证质量监督体系,完善公证信息平台,为实现全市公证业务系统联网打下了基础。开展月查、季查、年查的公证质量检查系列活动,加强公证员业务素质教育,强化监督,提升公信力。各公证处积极参与"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和新农村建设。市公证处参与杭州湾跨海大桥建设业务公证,为经济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全市共有公证处7家,公证员24名,全年办理公证29806件。

3、健全机制,完善司法鉴定管理。市局调整了司法鉴定管理职能,完善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加强执业检查,规范所内所务公开、鉴定文书、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加强对鉴定人的鉴定技术、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提升执业水平。同时根据省厅部署,逐步开展鉴定援助工作,完善鉴定人出庭制度。目前,共有司法鉴定所4家,司法鉴定人17名,办理案件1018件。

4、精心组织,顺利完成国家司法考试。按照司法部"最权威、最规范、最严谨、最廉洁"要求,热情服务,严格把关,规范操作,狠抓安全保密和现场实施工作,并首次对考试区域实施无线电监控,精心组织并圆满完成国家司法考试。今年我市报名716人,参考594名,通过率%。市局被省厅评为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先进集体。

四、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立足点,实施法律援助"民心工程"取得新成效

继续把法律援助作为服务群众、提升形象的“民心工程”来抓,通过;抓规范,促管理;抓改进,促发展”,法律援助工作扎实推进。全市法援中心共接听接待来电来访16685人次,比上年增长%(其中市法律援助中心6578人次,同比增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90件,比上年增长%(其中市法律援助中心220件,同比增长%)。全市5家法律援助中心被授予市“群众满意办事窗口”,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评为法律援助“规范与质量”检查工作先进单位,并被省厅推选为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

1、规范法援工作,确保援助效果。通过加强机构规范建设、服务规范建设、监督规范建设,着力加强法律援助监控体系建设,实施了法律援助受理工作质量跟踪制度,完善法律援助质量评估体系。开展听庭、查卷、回访等工作,规范对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监督,提升了援助质量。

2、拓展法援领域,实现“应援尽援”。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三级服务网络,整合援助资源,全市已建法律援助站131个,法律援助联络点1964个,并建立了市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总队。各地还积极拓展非诉讼法律援助,大力开展农村法律援助工作,扩大了农村法律援助覆盖面。如市采取网上审查法律援助申请的方式,县采取了流动法律援助站的方式,区采取援助站主任挂靠区中心的做法,县在各村配备了农村法律顾问等,为“应援尽援”创造了良好条件。

五、以确保劳教场所安稳为前提,实施劳教场所“安全工程”取得新成效

1、确保了场所安全稳定。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加大督查力度,狠抓重点时间、重点人员、重点部位管理。先后开展防暴、消防、防疫等多次安全演练,开展民警岗位练兵、“双百”等活动,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完成大门、围墙和全所监控系统改建,做到安全防范工作软件硬件双到位。从而确保了劳教场所持续七年安全稳定。

2、深化了劳教工作特色。认真总结完善“三种管理模式”,重新制定并实施了《市劳教所加快推进三种管理模式工作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社区矫治工作,探索建立劳教人员周末回家制,深化劳教特色。巩固“部优学校”成果,深化“三课”教育,大力加强所区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心理矫治,增强劳动的习艺矫治功能,共有27人参加培训并取得等级证书,劳教人员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六、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重点,实施队伍建设“系统工程”取得新成效

1、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在全系统认真开展了“树新形象、创新业绩、求新发展”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载体,深入学习,改进作风,推进工作。市局出台了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推进工作。根据省(市)委组织部的安排,有效开展了市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推进基层支部规范化建设。通过这些活动,实现了领导班子战斗力更强,党员干部素质更好,机关整体形象更佳,各项工作业绩更优,人民群众满意度更高的目标。

2、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实际,通过广泛发动、专题学习、集中培训、剖析整改、统一考试等多种方式,在全系统广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理念教育,不断提高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工作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和落实教育、制度、监督机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财务内部审计,加强信访工作,促进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市劳教所、市司法局分别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集体”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先进单位”,市局党委书记、局长良作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讲团成员到省厅机关宣讲。

回顾工作,在看到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不断拓展、各项工作不断提升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如何与时俱进地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关注改善民生、发展民主政治等的作用;二是如何高标准地履行职责,提升工作水平,有效整合现有司法行政资源,做精、做实、做特重点工作、民心工程;三是如何进一步保持部级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荣誉,进一步树新队伍形象等等,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重视和改进。

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第4篇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首先,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了邓小平特色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积极参加局里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从政治思想上同局党组保持高度一致。同时,加强了业务知识及文化知识的学习,为了适应工作需要,我报考了省委党校举办的法律本科班,利用业余时间自修了全部课程,现已毕业。同时,按照上级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学习了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基本素质教育考试的全部内容。并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考试中取得了十分优异的成绩,并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基本素质教育考试考核组织工作先进个人。另外,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认真学习了"四五"普法相关的法律知识,为更好的开展工作打下了基础。

二、勤勤恳恳,扎实做好本职工作

1、全面掌握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做好各阶段工作总结,并撰写有关材料。宣教科是普法和依法治区的办事机构,上接区委、人大、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下连各个基层单位,作为宣教科副科长,我充当了全区普法工作第一联络员的角色。几年来,我在自己的岗位上,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个人工作总结范文按照领导的安排撰写好各类文字材料,做好上传下达及各类典型经验的推广。每年撰写的各种材料都在40篇以上,确保了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2、管理文件、资料,做好分类、登记和建档工作,并按上级要求,及时、准确填报各种报表。由于普法工作涉及的各种文件、资料不仅量大,而且比较繁杂,我除平时认真作好各种文件、资料的及时处理外,在"三五"普法验收准备期间在科里其他同志协助下,按照省、市验收小组的统一要求,对"三五"普法五年来的文件、资料进行了重新装订、整理,共装订档案60余卷。确保了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受到市考核组领导的一致好评。

3、按照局领导的安排,抓好全区普法培训工作。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及局领导安排,自法培中心成立以来,本人一直负责起草年度及各阶段培训计划,个人工作总结范文并负责培训班大纲、资料、通知、试卷、课程设置等的准备及起草工作,确保了各类培训班的顺利进行。成功举办了各类培训班100多期,不仅赢得了社会效益,也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促进了普法工作的全面开展。近年来,本人虽然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许多不足,比较突出的是工作上不够主动、大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克服自身不足,发扬成绩,争取在工作中取得更加突出的成绩。

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第5篇

20xx年,xx县司法局xx司法所在县局、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以创建平安xx、平安xx为主线,扎实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狠抓队伍建设、注重职能发挥,以强化管理规范为突破口,努力为“打造粤东发展极,建设xx滨海名城,和谐xx新镇”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思想政治、扬优良作风,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司法所直接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是一个基层窗口单位,与公安派出所、法庭等共同构成我国乡镇一级的政法体系,成为中国基层司法运行机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纠纷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教育;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职责,责任重大。我所能否适应xx新形势的需要,建设成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纪律硬的司法行政队伍,将直接影响着司法行政工作开展的好坏。我所本着“提升水平、打造品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的思想,不断加强思想教育工作,使每一位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有一颗扎根基层,服务百姓的红心,明确自身职责,发挥自己作用。树立“xx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xx人民的呼声急于一切,xx人民的疾苦先于一切”的司法行政服务理念。形成了一支工作作风扎实、法律水平过硬、身体素质强、实事求是的良好司法行政队伍。

二、多措并举,普遍好评,打造xx司法行政新形象

我所通过细化内部管理,夯实了各项工作基础,强化了司法所服务职能,树立了司法行政品牌意识,取得了上级领导和社会的普遍好评。其近年来被当地党政誉为社会矛盾的“减压阀”;被辖区居民称为“不穿法袍的好法官”。又如海埕村庄金燕为表示对我所认真履行人民调解职责的感谢,20xx年8月送来“公正执法,热心为民”八字锦旗;20xx年9月辖区居民许木清又向我所送来“情系群众,为民排难”的大红锦旗一面;林沟村、北溪村等地居民亦通过感谢电话等不同形式对我所依法办事表示高度赞誉。

三、立足本职、服务社会、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

1、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发挥维稳第一防线作用。

一是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努力做好矛盾纠纷大排查,认真排查社会不安定因素,积极预防矛盾纠纷激化。按照“那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的号召,进一步加强标准化调委会创建工作,截止目前共创建基层调委会38个,均能按照要求正常开展工作;二是按照“人民调解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要求,加强信息反馈、数据统计,坚持定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并于每月2日按期上报人民调解案件数、纠纷类型、调处结果、履行情况。

我所在被誉为“东方文明一枝花”的人民调解工作中,xx辖区多批群体性事件被遏制在萌芽状态。我所在在实现不伤和气、不动干戈,不结深怨的基础上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20xx年,我所主动调解民间矛盾纠纷,6宗(不含达成口头协议、村级调委会),调解成功6宗,履行6宗,反悔0宗。包括海程村人身损害赔偿案一宗;市美村宅基地纠纷一宗;鹅豆村土地使用权争议(联合调处)一宗;北溪村山地承包合同纠纷一宗,海埕村侵权纠纷(损毁路志)一宗;解除同居关系纠纷一宗。20xx年度,我所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高达100%,调解执行率高达100%。目前,处于调处中的矛盾纠纷3起。

2、社区矫正流程规范,作用发挥效果明显。

我所社区矫正工作始终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办法》、《广东省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细则》、《广东省司法厅关于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及分类管理的暂行规定》等的要求,认真贯彻,规范业务、严密监管、强强教育。我所现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73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22人。在册社区矫正人员51人。其中缓刑29人,假释13人,暂与监外执行8人。男性37人,女性13人。城镇户籍13人,农村户籍37人。未成年人2名。我所因地制宜,针对矫正对象不同情况,逐一制定确实可行的矫正方案,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及矫正工作,通过个别谈话教育、实地走访检查、定位系统(定位手机);社区矫正人员每周电话报告本人行踪及活动情况、每月到司法所报告并提交书面思想汇报、每月参加司法所组织的教育学习、每月参加司法所组织的社区服务等措施的规范运行,切实做到--“周闻其声,月见其人”。我所根据县局的批准和确定,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类别按要求分为普通管理、重点管理和特殊管理,不同的管理类别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全面落实社区矫正人员管理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目前,我所成立帮教小组51个,责任人到位,逐人落实监管教育责任,实行一人一档式管理。目前,51名矫正对象认罪态度积极,服刑表现端正,生产生活稳定,未发现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3、落实责任,专人负责,完善信息上报(网络版)。

为切实加强和完善信息上报(网络版)工作,为上级了统计和决策提供数据支持,我所指派专人负责司法行政基层管理信息平台、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全国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等的信息上报工作。严格执行上报期限规定,于每月20日按期上报社区服刑人员情况;每月1日按期上报人民调解案件情况;6月30日、12月30日按期上报司法所建设情况;1月20日、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1月20日按期上报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按期上报人民调解组织队伍情况;1月、3月、6月、9月、11月按期上报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情况;按期录入社区矫正人员刑罚执行信息;按期制作检察台帐。据统计,我所该年度前述信息上报率100%,审核100%。同时,我所为有效加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落实和执行,指派专人负责联通定位系统(定位手机),实时监督社区矫正人员活动范围;并采取随机拨打社区矫正人员定位手机等手段,防止出现“人机分离”。20xx年度,我所加大刑满释放人员地址及未成年子女情况核实工作力度,指定专人负责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版)中涉及我所的核实、查询、上报、统计工作,做到及时1-2天通过该系统获取本辖区新增服刑在教人员信息,并迅速与服刑人员镇公安派出所、村(社区)委及服刑人员家庭核实监所要求核实的信息,按期将核实的情况反馈监所。对服刑人员信息核查失败的,我所及时填写未核实成功原因及可能去向并通过该系统平台反馈监所。定期查询、汇总预释放人员信息,提前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据统计,我所共核实成功361人,核实失败(假姓名、假地址、假身份)21人,待核实3人。

4、安置帮教扎实有效,真情帮扶妥善安置。

20xx年,我所第一季度衔接刑释人员总数9人,帮教人数9人;第二季度衔接刑释人员总数8人,帮教人数8人;第三季度衔接刑释人员总数11人,帮教人数11人;第四季度衔接刑释人员总数12人,帮教人数12人。为进一步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结合实际,我所采取有效帮教方法,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我所努力完善刑满释放人员档案建立,由专人负责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版)职责内工作,及时制定帮教计划。认真贯彻《广东省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工作试行办法》的规定,依法为刑释人员出具《介绍函》,由刑释人员持《介绍函》向公安派出所、民政等部门办理落户迁户、身份证明、救济救助、社会保险、就业援助。对有明显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人员,我所及时向公安派出所通报情况,对“三无”人员,我所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

我所注重对刑释人员的心理帮助,同时亦注重掌握刑释人员家庭情况,定时走访,定时慰问。对部分经济困难的刑释人员,我所均及时协调村(社区)和镇民政部门共同作好安置帮教工作。如20xx年我镇受强台风--“天兔”袭击,个别刑释人员家庭经济困难,心灰意冷,我所走访了解后及时向镇主要领导汇报,并积极争取镇民政部门支持,为刑释人员等解决了大米一批。同时,我所负责人迅速组织全所工作人员及时把大米分别送到林蜂花、朱庭彬、谢汉彬、朱石枝、朱国强、钟俊汉、钟韶镇、陈文盛、朱朝元、李延武等的家中,解决其燃眉之急。

4、多层次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实现伟大中国梦。

20xx年是“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的关键年,我所紧紧围绕中心、广泛开展法制宣教工作,为辖区创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结合镇实际情况,我所通过法制宣传栏、宣传册,法律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了宣传、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信访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十多部法律法规。

20xx年8月6日,我所负责人等一行向xx中学、xx中心小学发放名为《法律与生活》的教育读本约200余本。20xx年12月4日,以全国普法宣传日为契机,县局及我所等深入xx中心小学,向全校师生上了一堂深入浅出、内容丰富、生动活泼的法制课。20xx年12月27日,我所向党政领导班子;山家、海埕、鹅豆、宫山、陈陇、前埔、竹湖、邦庄、邦山、北洋、史岭、北溪、峰霞、头寮、尾寮、月潭、孔美、邦庄、见龙、赤一、赤二等38个村(社区)的两委及镇驻各村工作组长发放《读好书决好策》法律宣传资料约400余本。20xx年12月,我所协助开展了全镇公职人员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100%。

5、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充当法治参谋,全力排忧解难。

我所积极加强与镇综治中心、法庭、检察室、公安派出所、民政办、信访办等兄弟部门的联系和合作,争取兄弟部门的工作支持,形成了较好工作氛围。充分发挥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依法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我所进一步畅通群众纠纷诉求、村情民意反馈渠道。落实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律师资格证)的工作人员向来访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让“有理没钱”的人用得起法律,讲的起法律,既减轻了群众的经济负担,又彰显了法律尊严。据统计,一年来我所共接受党委政府、村(社区)两委、企事业单位、辖区居民等法律咨询约160余次。

一年来,我所的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实际困难和薄弱环节。一是缺乏经费,限制司法行政工作有效开展;二是安置帮教工作思路还需进一步拓展,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化解还需要不停探索。各项工作还要不断开拓进取、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务必打造出一支在人民群众心中“叫得响、做得硬、信得过”的政法队伍,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谱写xx镇司法行政工作新篇章。

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第6篇

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厅的精心指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履职、保障民生,各项工作成效明显。嘉兴市被全国普法办表彰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嘉兴市局被省政府表彰为“浙江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省工作先进集体”,被市政府表彰为“20xx-20xx年平安创建工作先进集体”。8月,全省执法机构队伍建设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全面推广嘉兴做法。12月,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在我市召开,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辉忠对公共法律服务“嘉兴模式”给予高度肯定。

一、发挥法律服务优势,服务中心大局取得新成效

法律服务“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中心工作有实效。出台《关于司法行政保障“五水共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化法律服务“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服务“两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服务标准和要求,并在全省建立了法制副河(道)长机制,挑选有经验的优秀政法干警担任法制副河(道)长,服务“五水共治”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共发放“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法制宣传资料万册, 张贴挂图、悬挂横幅8324(条、张),举办专题法律讲座325场次,调解相关矛盾纠纷1093件,办理相关安置房分配的现场监督公证事项1773件,相关拆违公证事项11件,涉及安置家庭1115户,共为46家涉水涉污企业开展“法律体检”,提供法律意见、建议270余条,解决实际问题45个。法律服务“五水共治”工作先后得到了省司法厅厅长赵光君、市长肖培生等领导的批示肯定,并在全省系统作经验交流。

法律服务经济发展有实效。制定出台《嘉兴市司法行政服务企业若干举措》文件,开展“百场法律宣讲、百家企业体检、百家民企结对”主题活动,组建领军人才企业、双强联盟企业、台资企业、禾商企业、防范金融风险、股改挂牌上市、外贸发展、浙商回归等八个法律服务团,对接民营企业“二次创业”、浙商回归、精英引领计划、金融风险防范等经济领域发展问题,为企业提供组团式的专业法律服务。同时,充分发挥公证的前置预防作用,积极为企业民间借贷和保护知识产权保驾护航。全市法律服务机构代理相关诉讼及非诉讼代理17042 件,办理涉及企业的民间借贷公证事项、办理商标转让等声明书公证2500多件,挽回经济损失万元;为1546家企业化解法律风险7423个,参与调处劳动纠纷1062件,预计避免经济损失亿元。法律企业帮扶工作得到市委书记鲁俊、常务副市长梁群的批示肯定。

法律保障民生有实效。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规范全市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劳动仲裁院、看守所等区域(行业)的2283个法律援助站(点),并为全市所有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统一配发“拨12348——法律援助找司法”标识牌,方便群众。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由原来低于本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倍调整至2倍,扩大受援范围。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嘉兴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大幅提升了办案补贴。同时,推行法律援助“点援制”和窗口首问责任制,并开展市、县援助案件互查、倒查的评查活动,不断提升法律援助质量,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今年以来,全市共接听来电法律咨询 12455人次,接待来访7195 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347 件,为群众挽回各类损失万元。

二、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有新进展。主动下沉法律服务资源,积极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请市委建设法治嘉兴领导小组出台了《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并在全省率先推进以“八个一”为载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平台建设,即一中心、一站、一室(窗口)、一网、一线、一册、一队、一顾问。目前,县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并规范化运行,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建成65个,建成率达到%,依托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设立1035个公共法律服务点(窗口),县镇村三级实体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同时,设计开发公共法律服务专网,在网站上设置“我要问”、“我要学”、“我要入”等核心栏目,建立“法律地图导航”系统,同步开发“网上视频接待系统”,为群众提供“指尖上”+“面对面”的网络服务。这项工作得到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袁家军的批示肯定。

便民法律服务体系有新发展。在立体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安排律师坐阵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并在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法律中心设立司法鉴定窗口,在南湖、秀洲两区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公证服务点,并建立律师事务所与基层司法所结对联系制度,选派80余名优秀青年律师担任司法所长助理,进一步下沉并优化配置法律服务资源。为方便群众就近寻找法律服务资源,还制作2万余册《公共法律服务便民指南》,系统介绍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途径和服务平台,发送到群众手中。同时,积极推进法律顾问体系建设,全市实现了法律顾问体系“四个全覆盖”,即市、县、镇、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异地商会法律顾问全覆盖,在全省首创镇(街道)人大代表工作站法律顾问全覆盖,司法行政系统机关、下属单位法律顾问全覆盖,另有241家政府部门聘请了法律顾问。同时,为助推经济发展,全市还有1522家规上企业聘用法律顾问,为企业发展“把脉”。今年来,全市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窗口)共接受群众咨询1967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92120份,接待涉法涉诉信访104件,解决纠纷18718件,开展村务法律体检750余次,帮助完善村规民约、合同协议等1000余个,为基层村级事务决策提供法律建议意见600多条。

法律服务管理有新举措。加大对法律服务机构的监管和指导力度。今年,与市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实习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意见》、《关于开展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交流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律师会见在押人员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完善律师投诉查处机制,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管和指导,促进律师依法诚信执业。首次将律师培养纳入全市人才培养体系,举办首届青年律师技能比武大赛,海宁、桐乡等地建立律师“上挂下派”制度,不断提升律师队伍业务素养。开展司法鉴定行风建设专项活动,规范执业行为,树新行业形象。开展公证质量建设年活动,完善公证案件检查制度,邀请省外专家对全市公证案卷进行蹲点细查,提升办证质量。同时,加强公证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在全市统一推广使用公证业务和管理系统,该系统软件被选定为向全省公证系统推广的软件之一。认真组织实施20xx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实现考生零违纪、试卷零差错。

三、服务“平安嘉兴”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取得新成效

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有新成效。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不断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保险、物业等行业协作机制,全市共建有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劳资纠纷、保险等行业性专业调委会113个,其中医调、交调、劳调等三大专业调委会共受理矛盾纠纷11026件,占全市各类调解组织受理矛盾纠纷总量的三分之一。加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力度,开展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中期督查,不断提高调解质量和水平。出台《关于深入开展 “五水共治”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市、县、镇、村四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优势,及时收集、分析、评估涉及“五水共治”矛盾纠纷,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协助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预警工作。今年以来,共调处了33375件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 %以上。其中,调处死亡纠纷671起,防止群体性上访115件。同时,不断规范人民调解的主阵地司法所,强化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目前43个司法所被命名为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占全市司法所58%,居全省第一位。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在全省作经验交流。

工作有新突破。以推进机构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信息化为抓手,全力推进工作。提请市“两办”出台《关于落实好加强相关工作的通知》,并在市一级成立了执法支队,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成立了直属执法大队,7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执法大队,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执法机构全覆盖。目前,嘉兴市、县执法机构共配备执法工作者32名(平均4名),司法所共配备138名(平均近2名),基本形成了符合嘉兴实际的“4+X”执法队伍配置模式。同时,不断推进监管指挥中心建设,市本级在全省率先建成监管指挥中心。今年8月,全省执法机构队伍建设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全面推广嘉兴做法。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力度,强化排查管控和应急处置,组织开展执法大检查,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全市社区服刑人员目前在册2832名,脱漏管、再犯罪率分别为0和%,远低于省控指标,为近年来最好水平。同时,积极构建与各监狱(所)的协作机制,切实提升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水平。全市刑释人员目前在册9497名,安置率99%,帮教率99%,重新犯罪率%,远低省控指标。

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四区分离”工作全省首家达标。戒毒所突出“职能转型平稳有序,队伍思想健康稳定”两大重点,积极谋划精心准备,于去年8月29日通过省局检查验收,并于9月9日和12月11日分两批从省良渚戒毒所调遣收治100名戒毒人员。同时,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对收治人员实行分类分区管理,初步形成嘉兴“四四五”戒毒矫治模式。自收治以来,戒毒人员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安全有序,开局良好”工作目标。年底,顺利通过全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四区分离”工作达标验收,成为全省首家达标验收的地市级戒毒所。

四、服务“法治嘉兴”建设,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推进。不断深化规范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开展非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试点工作。组织开展20xx年度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网上法律知识考试,全市近5000名市本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考试。全年(包括各县(市、区)),共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政府常务会议学法53次。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通过“流动大舞台——法制宣传浙江行”、法治文化演出、送戏下乡等形式,开展多形式法制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全市已编写、发放、法制宣传资料40万余册,张贴挂图、悬挂横幅8千余条,开展送法下乡、法治文艺演出5千余场/次,播放(制作)公益宣传片51个。夯实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开展第五批嘉兴市级“诚信守法企业”评选活动,新建法治长廊33个,并加大经费投入,在全市中心路段2个大型全彩户外显示屏 、40个小区传媒高清LED联播屏、107个楼宇电子屏制作投放宣传广告。

依法治理工作有效加强。与市民政局联合出台《关于开展20xx年度省、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申报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省、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申报时间、条件和范围,并部署了省、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村(社区)的自查工作。对各地申报的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考察,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检查整改情况上报了22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目前,全市已建成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415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85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同时,修订出台《嘉兴市诚信守法企业管理办法》,出台激励措施,完善否决情况,提高企业创建积极性。目前,共有市级“诚信守法企业”44家。

五、着眼打造“过硬队伍”,干部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教育贯穿整个活动始终。坚持群众路线,使教育实践活动成为倾听群众呼声、凝聚群众共识、反映群众意愿的过程。突出整风精神,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聚焦“四风”认真查摆,建立动态整改清单,使问题在整改中得到解决。突出制度建设,陆续出台一系列制度文件,初步形成从源头上防止“四风”问题的制度体系。通过此次活动,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群众观点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得到全面推进。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会议,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加强全局干警遵守党纪法规的自觉性,提高廉政勤政意识。深化政风行风建设,以“四条禁令”执行情况为主要内容,认真开展内部审计、廉政教育和效能建设明察暗访等,扎实开展党建和工青妇等群团工作,司法行政系统的党风、政风、警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推进。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层层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司法行政系统机关、下属单位法律顾问全部聘请法律顾问,为依法行政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全面梳理权力清单和便民服务事项,分别确定59个和25个项目,摸清了“家底”。推行减政放权,出台《嘉兴市司法局加强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细则(试行)》,将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行政许可事项委托下放至各县(市、区)局,并抓好下放后的培训和执法监督工作。新建、修订《嘉兴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嘉兴市司法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31项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在制度内规范执行。完善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执法岗位全部持证上岗,全市系统经各级编委批准的法制机构设置率已达100%。市局被评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切实提高综合保障水平。深化“法治阳光”志愿服务品牌创建,市局“法治阳光”被命名为嘉兴市首批机关服务品牌。抓好每月一次的《道德讲堂》,积极开展文明指数测评,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进一步巩固提升。切实履行“河长制”市级责任部门职责,竹桥港多项水质指标呈现趋好的趋势。同时,认真抓好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大力加强“三公”管理,进一步提高综合保障水平。

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第7篇

根据市司法局的工作部署,结合xxx乡的工作实际,在司法所收编的第一年,我们以创新务实的工作姿态,认真学习党的“xx大”,按照“执法为民”的要求,认真实践依法治国的方略,创新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执法为民的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和服务观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做到观念上有新转变,思想上有新飞跃,思路上有新调整,工作上有新突破,在提高工作水平,提升干部形象上有新发展,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现将~年全乡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司法所建设

今年是司法所收编的第一年,高标准、高质量、高起点建好司法所是我们的工作重点之一,司法所现有编制2人。

为了逐步实现司法所的规范化管理,我们制定了下列规章制度:1、司法所工作职责。2、司法所应遵守的原则和工作要求。3、司法所工作制度。4、两劳安置帮教管理规定。5、例会制度。6、司法所长的工作职责。7、档案管理工作制度。8、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办法。

上述规章制度均已悬挂上墙,起到了提高司法所的知名度,宣传了司法所的工作职能,树立司法所形象的重要作用。

二、人民调解工作

XX年来,乡司法所建立健全了包含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11个调委会,人员进行调整充实。经调整后,1个乡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员10人,10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员30人。在4月20日,我们利用乡政府工作会议之机,召集组织了全乡10个基层调委会共30名调解成员集中进行了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使我乡人民调解员提升了自身素质,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半年来,我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在巩固去年的成绩后,多次深入各村、组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6件,其中:土地纠纷3件,调成3件;婚姻纠纷6件,调成6件;邻里纠纷4件,调成4件;其他纠纷3件,调成3件,调处成功率100%。

三、两劳安置帮教工作

抓好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组织是保证,制度是规范。在组织健全的基础上,我们建立了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并悬挂上墙。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有:(1)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2)衔接制度(3)重点帮教制度(4)例会制度(5)汇报制度(6)档案制度。

两劳安置帮教工作是维护地区稳定,维护社会治安,防止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给社会重新造成危害的重要日常工作。目前全乡范围内共有刑释解教人员8名,其中:凤鸣村3名,李维村2名,前刘村2名,盐锅村1名。在各村帮教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每一个帮教对象成立了帮教小组,做他们的思想工作,想尽一切办法帮他们解决这样那样的困难,经过各个帮教小组耐心细致的工作,很好的完成了帮教工作任务,为维护我乡的稳定和创建“平安乡”做出了重大贡献。目前,我乡8名安置帮教对象(含新回归1名)均已得到妥善安置,无重新犯罪迹象,今年我乡共解除了3名安置帮教人员。

四、普法和法宣工作

普法和法宣工作是司法所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动协调乡政府各职能部门,做好经常性和阶段性普法和法宣工作是我们的责任。

今年我们配合计生办、民政办、综治办、土地建设办宣传各项法律四次,宣传的法律有:《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土地法》、《婚姻法》、《交通法规》等。宣传的主要形式有:张贴法宣标语、出动宣传广播车、悬挂横幅、下发法宣材料、制作法宣板报等。据不完全统计,接受宣传的人数在5000人以上。

20XX年,我们对在校学生进行了以预防青少年犯罪为主题的法制宣讲活动3次,受教育师生达600余人次,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件经常性的日常工作,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全体干部和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和利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工作中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仍比较保守。造成司法所工作开展与我市先进乡镇司法所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仍待进一步解放思想。

二是资金匮乏。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需要资金支持,现在普法、法律援助等工作的开展急需资金支持。

三是办公环境仍待优化。司法所的办公环境半年来有一定改观,但距离工作要求仍存在差距,仍待优化。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进一步加强学习,在学习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大胆创新,在灵活多样地开展好工作上下功夫,把我所的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第8篇

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省市政法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司法厅指导帮助下,认真履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职责,重点抓好法治宣传、人民调解、人民监督员管理、特殊人群管控、法律服务、全面深化改革、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为开创玉溪跨越发展新局面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认真抓好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推进全民守法和依法治市

做好日常法治宣传及司法行政新闻外宣工作。加强各级普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投入力度,着力培养一批普法骨干,成立玉溪市“七五”普法讲师团。认真履行市委依法治市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职责,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印发《20XX年玉溪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贯彻落实20XX年玉溪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全市20XX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玉溪市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建立玉溪市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档案的通知》,进一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进一步推进“法律进学校”,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得以提升。进一步推进少数民族群众、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各县区、市级各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进国家机关“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进一步推动法官、检察官、律师、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落实以案释法制度,组织拍摄制作了以案释法专题片2部,利用典型案例开展释法说理和警示教育活动。积极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利用三下乡、国际禁毒日、全国宪法日、云南省宪法宣传周、烤烟育苗种植收购等节点,组织或配合各县区各部门开展好国家安全、反恐、网络安全、保密、消防、禁毒、防艾、反邪教、交通安全、创建文明城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综治维稳、流动人口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制定印发《关于开展20XX年玉溪市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活动。制定了《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要点》,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提高司法行政新闻宣传的感染力、渗透力、影响力。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进一步深化“法律6+4”活动,切实加强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进景区、进宗教场所、进民族聚居区域的宣传教育,努力推动“法律6+4”工作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编印“法律十进”丛书30000册。继续推进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等建设活动,总结和培育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推动各级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在办公场所设立固定法治宣传栏,推动在其主管主办的刊物、网站上开设法治宣传专栏或结合本系统要求建设专业的普法宣传基地。推进普法信息平台建设,积极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拓展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开通“玉溪法宣在线”微信公众号平台,内容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法治玉溪、平安玉溪建设,通过以案释法、法规宣传、普法动态等栏目,利用视频、音频、图片、文字等多种形式,推送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律服务,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以及玉溪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的举措、亮点。

二、认真抓好人民调解工作,不断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按照早谋划早部署要求抓好基层工作。制定下发《玉溪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意见》。对七县二区的20XX年度“一案一补”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抓好规范化村级调委会和个人调解室试点工作, 目前,各试点县区基本完成规范化调委会、个人调解室试点工作任务。认真做好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工作,进一步创新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利用专业人员、专业知识,妥善处理发生在行业性专业性领域的矛盾纠纷。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培训工作,20XX年7月31日至8月3日,在市委党校举办全市乡镇(街道)调委会主任暨司法所长培训班。认真组织开展乡镇(街道)调委会、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案卷评查工作和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奖励兑现工作。

对全市矛盾纠纷进行拉网式排查化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20XX年,全市936个人民调解组织、11106名调解员共排查矛盾纠纷4608次,预防纠纷6021件,调解矛盾纠纷总数22371件,调解成功22296件,成功率达99%。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件2件2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80件191人,防止群体性上访81件5709人,防止群体性械斗29件638人,人民调解在全市争创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安杯”中发挥化解矛盾纠纷基础性作用,为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认真抓好特殊人群管控,不断提升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

加强工作。切实做好“两会”、 十九大期间“两类”人员的安全稳定工作。认真分析“两类”人员安全稳定工作形势,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切实把维护安全稳定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两类”人员在“两会”、十九大期间不发生重大恶性案件,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群体性事件和其他重大安全问题。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活动,20XX年3月27日至31日,市检察院和市司法局抽调相关业务骨干组成三个组分赴七县二区开展执法检查,在县区共召开法、检、公、司联席座谈会议9次,抽査18个司法所,查阅了相关的社区服刑人员执行工作档案材料,与36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面对面交谈;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市局组织三个督察组,对全市各县区安全维稳信访工作进行督查,对全市执法工作的情况有了较全面的了解。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要点的安排,于20XX年5月23日至5月26日,在市司法局分管领导的陪同下,市人大调研组深入到新平县、易门县召开座谈会,听取两个县司法局的工作汇报,并实地察看4个司法所。

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安置和主动帮教帮扶工作,做好详细登记接收工作,并与所在监狱联系,取得相关法律文书,做到“见人见档”,并录入安置帮教系统,做好刑释人员特别是重点对象的无缝衔接工作,加强与监狱、看守所的沟通协调,健全完善相关衔接措施,明确责任,切实落实,重点人员衔接率达100%;按照“信息准确、无缝对接”的要求,对重点对象坚持“必接必送”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等部门不定期联合举办技能培训班,免费为有劳动能力的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岗前培训和就业指导,促进刑释人员等特殊人群顺利回归社会,有效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四、认真抓好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案件监督评议水平

积极推进机构建设。20XX年1月9日,以中共玉溪市司法局党委文件向市委编办专题报送《关于设立人民监督员管理科的请示》(玉司党发〔20XX〕2号),市委编办于20XX年2月27日正式批复同意市司法局增设内设机构人民监督员管理科,设科长1名。另外,新增加法律援助事业编制2名。

严格选任人民监督员。新成立的人民监督员管理科,在省司法厅的统一安排下,积极参与省级人民监督员的考察工作,经考察后选任了王丽文、张树荣、陈爱林、赵明贵、徐家清等5名省级人民监督员。按照我市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做好我市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结合玉溪市案件数量、人口、地域、民族等因素,经各县区报名、考察和审核,20XX年全市共选任人民监督员40名。

认真开展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在选任工作完成后,于5月24日至27日对新选任的40名人民监督员和各县区联系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股室领导开展了初任培训。在培训期间,专门邀请了云南省检察院、云南省司法厅相关处室的领导对人民监督员的发展现状、履职要求和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了专门讲解,为我市人民监督员更好地履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截止20XX年11月,全市新选任的人民监督员参加履职活动19件,其中,参加案件监督评议14件、参加检务活动5件。从案件监督评议的11种情形分析,监督评议的案件均为拟不起诉案件。

五、认真抓好法律服务工作,不断增强服务经济发展的本领

认真做好律师工作。抓好律师事务所主任、县区律师管理人员的培训,今年二月底和十月初,市司法局、律师协会两次召开律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党外代表人士参加的全市律师工作培训班,通报学习传达相关会议精神,统一思想,筑牢政治意识。10月20-22日,协助省律师协会承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专家讲师团在玉溪的培训,此次培训有全市执业律师、实习人员及省律协安排的外地州律师共580人,培训活动计划周全,安排有序,组织保障有力,树立了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的良好形象。抓好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健全律师执业状况评价机制。严格按条件审查并颁发37名实习人员的实习证书。按照律师科行政工作职责,办理了4个律师事务所初审、32名实习人员申领律师执业证的材料审核上报工作。完成日常证书备案变更、发放工作。今年三月对历年证书持有者427人进行了资格证书备案,对12人进行了证书变更登记。对通过20XX年度司法考试、办理申领手续的A证32人、B证1人、C证71人发放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进行备案登记。截止20XX年11月,我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968家,办理刑事辩护1150件,民事、经济代理3240件,代写法律文书3100件。

认真做好公证工作。完成全市10个公证机构、28名执业公证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加强公证员一般任职培训,积极组织2名符合条件的公证人员分别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公证员任职培训和涉外公证业务培训。强化公证员岗位技能培训,组织13名公证员分两批到昆明市主城区5家公证机构接受以实务操作为主的岗位技能轮训,积极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两期全省公证质量监管和公证质量建设培训班。积极稳妥地推进公证体制改革,出台我市公证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地方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通过参与《招标文件》的审查,协助开展资质预审,对招投标现场实施全程法律监督,以及处理招投标过程中涉及的投诉、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提高招投标的可信度,确保重大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的安全。积极服务民生,认真开展公证送服务“进基层、到农村”活动,满足人民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深入到社区、乡村为村民办理亲属关系、赠与合同、收养、小额遗产继承保管等公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开通“绿色”法律通道,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提供优先服务。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的合作,对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公证费用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开通公证服务热线电话,为当事人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截止20XX年11月,全市共办理各类公证14461件,其中民事公证9151件,经济公证3754件,涉外公证1521件,涉港澳台公证35件,公证涉及标的万元。

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完成全市10个法律援助机构、9名法律援助律师、3名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年检注册。深入贯彻落实《玉溪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方案》,使市委市政府法律援助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加大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的力度,配齐配强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把法律援助公益岗位纳入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的项目。加快构建全面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效满足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在红塔区、澄江县开展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应援尽援”法律援助惠民工作,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对特殊事项可以不再审查经济困难问题,一律提供援助,进一步降低了门槛,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利用“助残日”、“三八”妇女节等时机,加强对法律援助常识、典型案件、程序规则的宣传报道,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让广大群众能够了解支持法律援助工作。提升全市法律援助窗口单位服务能力和质量,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截止20XX年11月,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38件,其中办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286件、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949件、办理行政法律援助案件3件;办理法律咨询3576人次;受援对象3598人,其中残疾人100人、老年人204人、未成年人665人、妇女324人、农民工844人。

认真做好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以推进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为目标,大力推进司法鉴定工作信息化建设,对全市辖区内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有关信息进行了采集、审核后上报,为建设全国司法鉴定名录网提供了详实的数据。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协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认证认可协会、省质量管理学会做好司法鉴定机构省级资质认定的咨询指导和评审工作,力争20XX年度完成法医、物证、声像资料“三大类”司法鉴定机构的认证认可工作,促进鉴定机构建立科学、高效、严密的质量管理体系。深入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质量建设年活动,制定《玉溪市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质量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全面提升我市司法鉴定工作规范化管理和质量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司法鉴定的科学性、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强化监管,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认真抓好司法鉴定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违规设立工作站、接案点问题清理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开展20XX年全市司法鉴定法律服务案卷质量评查工作。为司法机关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完成年度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年检注册工作。截止20XX年11月,全市共办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3802件,援助鉴定33件、重新鉴定17件、出庭作证16件,无投诉和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认真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巩固6个县区“三个一”基础上,今年着重督促抓好易门县、华宁县和峨山县“三个一”工作,确保全市 “一乡一所、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公示牌”得到全面落实。认真组织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年度检查和注册工作,对20XX年基层法律服务所已经结案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认真进行案件评查活动。认真做好法律服务工作,20XX年,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共担任法律顾问680家,代理诉讼807件,代理非诉讼242件,调解纠纷210件,解答法律咨询14442人次,办理农民工事项90件,办理法律援助329件,参与司法行政工作336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万元,业务收费万元。

六、认真抓好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高度重视改革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办关于印发全面落实市委重要改革举措规划(20XX—20XX)要求和年度工作台帐要求,成立玉溪市司法局社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定期召开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狠抓改革的重要论述和省市全面深化改革会议精神,研究谋划和部署推进改革工作。建立了市司法局工作台帐,明确了改革各项工作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

狠抓改革工作督查。按照“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要求,狠抓改革各项工作落实。加强日常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健全了工作督查机制,突出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改革督查落实。“一把手”始终做到重要改革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建立了领导干部随机调研工作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和分析解决在落实改革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出台方案的科学性。对推动落实类的改革事项,加强协调,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及时将落实情况报体改办进行备案。

取得较好成果。20XX年,市司法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取得以下成果:一是出台了《玉溪市人民检察院 玉溪市司法局关于印发玉溪市推进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二是牵头制定了《关于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人员工作的实施意见》。三是印发了《关于学习贯彻〈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四是出台了《玉溪市司法局 玉溪市委编办 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玉溪市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五是牵头出台了我市《玉溪市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六是牵头联发了《玉溪市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工作制度》。七是根据省司法厅等省级五部门联发的《云南省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实施细则》,积极推进落实了《实施细则》,并将全市法检公司部门贯彻落实《实施细则》情况报市委政法委备案。八是牵头联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律师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

七、认真抓好队伍建设,不断打造过硬队伍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党委分工责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议事决策制度,民主科学研究部署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局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水平,规范党组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制度,确保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落到实处。起草《玉溪市司法局党委20XX年工作要点》和《玉溪市司法局党委理论中心组20XX年学习计划》,经党委会讨论后下发执行。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和党内生活制度,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坚持工作调查研究制度和工作督促检查制度,不断加强党委核心领导作用,提高总揽全局、指导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科教引领创新发展”大讨论、大行动,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不断增强理论自觉,坚定“四个自信”。加强党的建设工作,注重理论武装,扎实推进机关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费日、党员活动日等制度。按照“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要求,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大力整治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干部职工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玩游戏、看电视剧等违反工作纪律作风的问题进行督查,不断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党委书记切实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切实加强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制定了《玉溪市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层层签订。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委、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立足扶贫攻坚工作大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对联系点的扶贫攻坚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加强对“小金库”问题的清理和整治力度。为严肃财务管理纪律,堵塞财务管理的漏洞,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玉办通〔20XX〕13号)以及第六纪工委《关于重申相关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多次在职工大会上学习传达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并认真开展了“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加强对巡察工作的整改和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的清理。全面清理干部在社会组织中兼职的问题,强化政风行风建设,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并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同时加强思想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八、认真抓好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夯实发展的基础

积极推进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截止20XX年,我市红塔区、易门县、澄江县三个县区的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完成,并陆续入住使用。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方案的通知》文件,已经把其余7个单位:市司法局、江川区、峨山、华宁、元江、新平、通海县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列入云南省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方案。市县两级司法局严格按照《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和建设方案要求,积极向规划部门申请项目计划书,认真做好建设土地、办理批复手续、项目申报等前期准备工作。

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司法所工作指导,认真抓好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将红塔区洛河司法所、江川区九溪司法所、华宁县华溪司法所和峨山县化念司法所列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单位,多次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指导,按计划稳步推进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认真做好司法所专项调研工作,强化基层司法所工作职能的发挥。截止到20XX年11月,全市74个基层司法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履行司法所九项工作职能,共宣讲法律法规1862场次,受教育人员达254万人次;摸排纠纷线索3984次,参与、代表和协助基层政府调处矛盾纠纷5110件;为基层政府提出法律建议171条,制定规范性文件72件,指导制定村规民约169件;解答法律咨询10962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2件。

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在省司法厅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我局对全市司法所会议视频系统的硬件设备进行摸底调查,做好了乡镇(街道)司法所OA自动化办公系统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部分司法所已经建成开通,并向省司法厅上报了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建议。

20XX年,市司法局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基层司法所人少事多的情况仍未改变,所招录的协勤人员存在待遇不高留不住人的情况。二是少数司法行政人员业务水平还不适应工作需要,需进一步加强培训和检查力度,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三是工作主动创新能力不强,对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研究不够。这些存在问题制约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开展。为此,我们要正视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逐步加以改进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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